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省直管试点县(市)工信局,赣江新区经发局:
为贯彻落实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做大工业设计主体,根据《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(基地)认定管理办法》(赣工信产业字〔2019〕169号),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。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、工业设计机构、高校和科研院所,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、工业设计企业、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(含科研院所)、工业设计基地四种类别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程序
(一)申报单位须符合《管理办法》有关条件,按要求填写《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》。
(二)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,并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。各县(市、区)、省直管县(市)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的项目,统一由设区市工信局汇总上报。
(三)高等院校(含科研院所)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,直接向我厅提出申请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为确保项目质量,严格控制各地上报数量。其中南昌市、赣州市4家,其余设区市及赣江新区3家,省直管试点县(市)1家。
(二)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弄虚作假;各地工信部门对本地推荐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严格把关。申报项目请于9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,并随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同时提交电子文档。
(三)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指导服务,定期向我厅报送中心的运行情况和相应指标,并参加我厅组织的相关活动。
联系人:产业政策处 曹 欢
电 话:0791-88916322;传真:0791-88916320
邮 箱:jxgxwcyzcc@jxciit.gov.cn
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19年8月6日
(此件主动公开)